保山公路局永昌路123号房屋及商铺租赁招租三次公告

保山公路局永昌路123号房屋及商铺租赁招租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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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保山公路局永昌路 123 号房屋及商铺租赁招租(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SZZB23034-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公路局永昌路 123 号房屋及商铺租赁招租(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保山公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租底价 41381.00 元/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公路局永昌路 123 号房屋及商铺租赁招租(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山公路局永昌路 123 号房屋及商铺租赁招租(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
路 3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
路 38 号)。
七、其他
保山公路局永昌路 123 号房屋及商铺租赁
招租(三次)公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受保山公路局的委托,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对保
山公路局永昌路 123 号房屋及商铺整体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位于保山市新华小区永昌路 123 号内。房屋权属:均属于保山公路局,产权清晰,
无争议。
二、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标的物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1、本次租赁标的物情况如下:
①新华小区永昌路 123 号主楼 3335.09m2、一楼商铺 504.919m2;
②新华小区永昌路 123 号西楼一楼 325.57m2;
③新华小区永昌路 123 号北楼一楼 254.91m2。
2、租赁年限:53 个月;
3、出租底价:41381.00 元/月(496572.00 元/年);
4、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押金 10 万元。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租金不增
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5、因房屋内部设施陈旧,若需对现有房屋进行装修升级改造或重新装修的,招租人给于减
免 3 个月的租金的优惠。
6、 竞价保证金:50000.00 元,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竞价保
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5 日 10:00 时。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1.本次招租允许经营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连锁酒店或宾馆、住宿服务、商品零售(预
包装食品,生活用品、烟、酒)、美容美发、餐饮服务、仓储物流等,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
等危险物品和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如:水费、电费、网络、卫生费等)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标的物的室内、外一切物品、设施如有
损坏,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屋,保山公路局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商铺,清退剩余租
金。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竞价人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踏。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保山公路局一楼高速公路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七、竞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
(二)竞价时间:2024 年 4 月 5 日 10:00 时;
(三)竞价地点: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
花路 38 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租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保山公路局进行成交确认并领取《国有产
权(铺面)招租成交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保山公路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东湖荷映小区梨花路 38 号保山公路局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5-22343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871-63395135
2024 年 3 月 1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公路局监察审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公路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湾子社区保山公路局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875-22343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 0871-63395135
电子邮件: 3720419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商铺租赁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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