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供电局公共场所维修招标公告

梅州兴宁供电局公共场所维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梅州兴宁供电局公共场所维修

二、工程概况:兴宁供电局a、兴城所、水口所、石马所、径南所、龙北营业点等10个供电所信息机房整修。b、各供电所物资仓库漏水严重需整修。c、在刁坊供电所空地新搭建一个应急发电车车棚。d、坭陂实训基地综合培训楼需整修。e、物流服务中心、各供电所公共场所零星维修等共计五大项公共场所日常维修。

三、工程地点:梅州市兴宁

四、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可沿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可沿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的要求:必须是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具备供应该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维修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等,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

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六、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必须递交两份(单独递交一份,整理成册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可以体现最新年度年检情况的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未有注册资金、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信息的,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工商局出具或相关工商信息网上公布的有关注册资金、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要提交原件审核)

4、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料证明文件等复印件(提交原件审核)。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整理成册)。

七、投标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2楼。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 6日至2016年5月11日。

九、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09:00-11:00,15:00-16:30。

十、发布公告的

十一、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134*****944

十二、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详见公告附件,附件请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2:《招标投诉和异议受理的相关内容》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局 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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