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江西省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其中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1-******-04-01-******,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1-******-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修水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修水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为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后文简称四都村光伏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后文简称西坳村光伏项目)。属于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拟装机容量分别为5MWp和65MWp。

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修水县四都镇,项目占地面积约130亩。新建一座5MWp光伏场区,一座10kV开关站及一条10kV外送线路。拟采用580Wp及以上N型双玻双面光伏组件,项目直流侧拟安装容量约5MWp,以一回10kV送出线路接入35kV南岭变电站。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由箱变、逆变器、光伏组件及相关一二次设备及系统等组成。

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修水县庙岭乡,项目占地面积约1800亩。新建一座65MWp光伏场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4MW/28MWH(以最终批复容量为准)配套储能设施(储能最终装机容量以电网公司接入批复文件为准),一条110kV外送线路。拟采用580Wp及以上N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项目直流侧拟安装容量约65MWp,以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叶家山变电站。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由主变、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储能系统、箱变、逆变器、光伏组件、外送线路及相关一二次设备及系统等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所有工作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含送出线路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除电力接入及环评以外的所有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推进协调,光伏场地租赁、升压站建设用地的报批及获取、外送线路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储能系统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工程施工、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测试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具体如下:

(1)按招标人要求以发包人名义完成光伏场区用地租地签约(租赁协议及租地协调等事项);负责工程所需的水土保持补偿、办理林地占用指标有关费用、湿地占补平衡费(若有)、地上附着物拆迁赔偿、退养补偿(若有)、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许可、批文和临时用地、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所有工作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不含建设用地招拍挂费);负责协调建设施工包括土地、地方性事务、纠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2)本工程(含外送线路)前期各项政府审批、专题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获取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纳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协助获取接入方案批复文件、水保方案编制及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及评审、安评报告编制及评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压覆矿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林勘报告编制及评审、洪评报告编制及评审(若有)、送出工程相关的报告编制及评审、线路核准手续及审批、土地租赁、用地预审、办理林地占用指标(若有)、耕地占补平衡(若有)等。

(3)光伏场区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设备采购供货(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该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相关材料)、场地清表及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以及集电线路穿越交通线路(若有)、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光伏场区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

(4)新建110kV升压站(含对侧变电站改造及扩建)(西坳村光伏项目)及10kV开关站(四都村光伏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括储能系统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场地清表及平整、场内道路、调试等,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必要的生产建筑、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工程,基建视频监控系统(含首年网络服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涉网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办理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10kV(四都村光伏项目)及35kV(西坳村光伏项目)集电线路工程和110kV(西坳村光伏项目)及10kV(四都村光伏项目)送出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各项前期工作、勘察设计、用地、林地征占用、水保、跨(穿)越交通线路等相关手续办理,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调试(线路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保护及通讯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各项征占用补偿、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费用、线路带电及验收、消缺等各阶段工作。

(6)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设备监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含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咨询报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集控中心场站侧建设、可再生能源中心信息监控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7)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涉网安全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招标方委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作。

(8)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9)负责项目并网前首条集电线路并网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光伏电站调度生产及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报价中。

(10)试运行期间发电收益归招标人所有。

(11)特别提醒事项:

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涉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除电力接入及环评以外的所有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土地租赁、其他补偿、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5 工期要求:西坳村光伏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项目最迟并网(开工令审定的装机容量实现全容量并网)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四都村光伏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项目最迟并网(开工令审定的装机容量实现全容量并网)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均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须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3-18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3-19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修水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良塘新区江渡大道75号广裕发大厦1202室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系人:
石老师
联系人:
蒋世林、张艺凡、黄元媛、袁涛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182*****022150*****784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3月13日
修水县四都镇大坪村太阳升镇西坳村光伏发电项目、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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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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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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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8954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40311025040101].cqzf




标签: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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