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4-1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
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3标段划分:监理共计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地点 | 招标内容 |
1 | HYZB-2024-114 | 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 | 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吉林市金汇嘉园房屋防水大修项目监理 |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保证明);
其他人员要求: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提供主要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原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过程中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9类似业绩的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报名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线上方式以发送邮箱资料的形式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持回执单与招标公司联系,联系人温工,0431-********。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将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备注公司名字及联系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附的登记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
(2) 资质证书副本1份;
(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1份;
(4)其他人员相关证件1份;
(5)开户许可证明材料1份;
(6)外埠入籍企业备案材料1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3:30分,地点为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金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兴隆街850号
联系人:焦 疆
电话:158*****6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温明伟
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
标签: 金汇嘉园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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