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建设PPP+EPC招标公告

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建设PPP+EPC招标公告


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建设

PPP+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拟采用投资PPP+EPC模式进行开发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兴元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对项目进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方、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成立项目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由城市水系和环境提升工程两部分组成,形成水域面积约160万平方米。总库容约488万立方米的城市水系及周边市政道路,其中石马西路道路6874.4米,建筑红线40米,包括桥梁四座(10#、11#、12#、13#桥梁);西二环路道路2918.3米,道路红线40米,包括桥梁两座(16#、17#桥);兴元路道路长度3160.8米,建筑红线40米,包括桥梁两座(38#、39#桥);诸汉路道路3399.7米,建筑红线32米,包括桥梁3座(57#、58#、59#桥);翠屏东路8#、9#桥梁、丝绸东路49#桥梁、丝绸西路43#、44#桥梁,计划总投资约35亿元(含建设期利息)。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汉中市兴元新区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及周边市政道路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工作内容,并通过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的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共同组成联合体,提交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第一责任人;

3.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

3.4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在建项目。

3.5业绩经验
申请人必须具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PPP项目(或BOT等其他形式的投资项目)业绩或10亿元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申请人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具备该条件。
3.6财务实力
3.6.1申请人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以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6.2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以授信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3.6.3申请人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具备该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购买须知

5.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本人购买并携带:

5.2.1下列证书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2.2下列证书证件原件:企业介绍信、联合体协议、建造师或设计师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

5.2.3需提交所有证书、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5.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或未办理外地进汉工程施工/设计企业登记的单位及建造师(结构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止(节假日不受理)。每工作日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8、文件购买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前进路电视塔西北角)。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金先生 138*****989

招标人:汉中市兴元新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单位:陕西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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