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沪03破842号上海蒙福陇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2023沪03破842号上海蒙福陇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因上海蒙福陇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蒙福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岳应山申请对蒙福陇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8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蒙福陇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11月1日指定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蒙福陇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复核,截至2024年3月5日,蒙福陇公司尚欠52名职工的工资、报销款、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补偿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072,693.3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管理人根据调查情况现对债务人的职工债权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复查申请。管理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将直接发布修正表。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不同意修改职工债权表的,异议人应当在管理人复查结束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复查结果没有异议,管理人将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表。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职工债权将被管理人确认。
标签: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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