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园区办宝泉岭园区办保洁劳务服务费采购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宝泉岭园区办宝泉岭园区办保洁劳务服务费采购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846
项目名称: 宝泉岭园区办保洁劳务服务费采购(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服务条件(一)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理念和技巧,具有爱岗敬业精神;(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女性,住址为宝泉岭局直或宝泉岭农场;(三)服务人员有1年以上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四)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迟到早退;(五)服务公司确定为报价最低供应商后,需3日内安排保洁人员到用工单位面试,经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使用: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保洁4人,负责(园区办综合办公楼、环保不动产办公楼、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的公共区域、会议室、卫生间等区域保洁服务),包括地面、1 楼大门、踢脚线、楼梯、走廊挂件及设备设施和其他指定区域卫生。

四、保洁服装要求:保洁人员服装由中标公司负责提供,我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要求供应商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服务本地和政府市直机关单位经验多者,优先考虑。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园区办宝泉大街27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13 18:31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18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宝泉岭园区办
联系人: 刘晓锐
联系电话: 13******039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服务 保洁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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