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钢通钢公司150吨锅炉脱硫脱硝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首钢通钢公司150吨锅炉脱硫脱硝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cxt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通钢公司150吨锅炉脱硫脱硝项目,招标人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通过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模式由中标方负责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模式组织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钢通钢公司150吨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2.2项目规模及范围:
(1)建设规模:三台150吨锅炉,每台炉新建一套脱硫除尘脱硝系统。包含工艺布置、工艺设备、公辅系统、土建、采暖、水道、电气、仪表、能源、物流、总图等设计、施工、调试、运维等。处理烟气量为每台锅炉******Nm3/h(干标)。
(2)项目总承包招标范围:
脱硫除尘脱硝系统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项目为取电制,项目不设红线,招标人只提供公辅介质上端接点。
设计范围:三台150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超低排放系统及其配套的公辅系统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能源设施设计专篇等)。
施工范围:三台150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超低排放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的建筑、安装、调试、投运及工程验收。
供货及运营范围:三台150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超低排放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设备设施供货、系统调试、设备投运调试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材料,设备投运调试开始及竣工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所需的操作和维护人员。
工艺路线:超细钙粉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中温SCR脱硝。
2.3项目合作期限:
建设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建成投运。
运营期:自脱硫脱硝项目热负荷试车达标投产后5年。
2.4回报机制:热负荷试车达标投产后起计算运营,工程建设费用(含利息,利息采用等额本息计算方法)、运维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付款。
2.5项目运作方式:建造-超低排放设施运营、维保。中标人对项目的建造、运营、维保(含按规定进行大中修,不含催化剂、除尘布袋采购)等全过程负责。固体废弃物由运营方负责处置,满足环保要求。
2.6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通钢冶金区。
2.7质量标准:工程建设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环保达到SO2排放浓度≤35mg/Nm3(干标,3%氧);NOX排放浓度≤50mg/Nm3(干标,3%氧);粉尘排放浓度≤5mg/Nm3(干标,3%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维保的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冶金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之一单独提供从预售标书之日至开标日期间连续5工作日,企业实际账面资金额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证明)。
3.3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其中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EPC总承包工程或BOT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信誉、业绩、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截至投标报名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信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方中必须有一家企业具有具有2019年至今,至少1台蒸发量100t/h及以上锅炉且标况烟气******Nm3/h及以上规格锅炉烟气SDS干法脱硫+SCR脱硝工艺EPC总承包工程或BOT模式超低排放成功稳定运行满一年的独立业绩,满足SO2排放浓度不高于35mg/Nm3、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Nm3、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mg/Nm3的指标要求(稳定运行满一年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项目从72或168小时连续运行签证单日期算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多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资质认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同类最低的企业资质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通钢办公楼后三楼)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获取,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可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与招标人签订完成技术协议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胜路255号
联系人:胡海涛、陈平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
联系人:王宝才
电话:0435-*******
标签: 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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