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威县教育局“智慧校园”K12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威县教育局“智慧校园”K12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威县教育局“智慧校园”K12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威县教育局“智慧校园”K12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威县教育局“智慧校园”K12项目》。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后的三个月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标包划分:该项目为二个分包;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分包1:智慧校园双师课堂设备,包括:直录播应用,共67套,智能语言(英语)教室-人机交互英语听说课堂,共3套; 分包2:校园一卡通系统;具体技术要求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投标人可开具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业绩要求:分包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之日起)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分包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之日起)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操守,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至今),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或不良从业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 2)、与本次招标主要设备及系统相适应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分包;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0)、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3至2024-03-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邢台市襄都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1310A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3 至 2024-03-19 ,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单面复印)1套到邢台市襄都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1310A室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副本;2)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适用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适用于被授权人报名)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或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6)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房地产的需提供房地产证,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7)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之日起)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适用于报名分包1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之日起)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适用于报名分包2的潜在投标人)8)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且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承诺书;9)不分包转包承诺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2 14:00:00 ,地点为 中国银行邢台分行401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81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卢经理

联系人: 王俊晓
电话:

0319-*******

电话: 183*****56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83*****562@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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