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行政区域 大东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继尧
项目联系电话 024-********-8009
采购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磋商-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0313.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3-13 至 2024-03-20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宋继尧
(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名称:

大东区2024年燃气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二、 服务内容:

为确保大东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领域非居民用户及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一)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每季度末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经批准后,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予以支付。

五、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本项目工作组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7名技术人员,2名资料员。近期国内燃气爆炸事件频发,对检查工作提出更高的预防性要求,对应的检查工作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因此投入到本项目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燃气领域工作经验及类似业绩;

2、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人事制度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工作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供应商自行处理人员的工伤、安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一切事项。

4、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在沈阳的季节性施工特点,节假日及夜间连续施工等特点。供应商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施工需要的节假日及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二)办公要求:

1、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巡检车辆、电脑、打印机、记录仪等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须制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查,制定周工作计划,完成每日报表、每周汇报、每月总结;

2、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3、必须具备24小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和处理安装及施工等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4、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服务的能力;

(四)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是在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及相关答疑、补遗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和答疑文件等资料,并在充分考察实际情况燃气工程区域(包括地上、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和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障碍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之上,根据企业内部,并结合市场价格,自主报价。

投标价格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周末、晚上及节假日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一切补助、人员的工伤、安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一切保险,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办公场所费用,配备车辆费用,专家论证和各类检测试验等各项费用,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还应包括为进行及完成招标人指定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或是为克服竣工前的困难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的工程和费用支出,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支出是否已在招标文件中单独或明确提及说明。

投标报价在服务期限内不因人工、现场条件、服务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障碍及政策性费率变化等任何原因做调整。

(五)考核与管理

供应商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1、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中标供应商应当履行必要程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燃气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3、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员履约情况

(2)设备配备情况

(3)服务工作质量

(4)服务档案资料质量

(5)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4、考核方式:包括不限于以下方式:采取了解日常工作、检查工作记录、查阅资料档案、听取汇报、到被检查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调查核实等,具体考核方式见另行制定的考核细则。

5、对因工作不到位,未能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注: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应包含:评估咨询和项目咨询(投资)登记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发送至代机构邮箱的加密文件自动作废,联系电话024-********-8009。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继尧
电 话: 024-********-80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监督 技术服务 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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