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盛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南通通盛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通盛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6)452号办文单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新开街道通盛花苑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物管资金由上级财政拨付,招标人为南通市通盛花苑业主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通盛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通通盛花苑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通盛大道西侧,用地面积2393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288平方米,其中拆迁住宅补贴面积244094.99平方米,商业店面房面积5351平方米(物业费自行收取),绿化率40%,有79幢楼(多层54幢,小高层20幢,商业2幢,公建3幢)、3道门(西区2个门、北区1个门)。空置房(未销售)面积25806.44平方米,提供物业用房面积约18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南通通盛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3服务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通盛大道西侧
2.4服务期或交付使用期:物业管理壹年;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
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能提供快速、周到、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3.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3.6投标单位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将是实际派往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负责人,持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3.7投标单位须有明确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4.2、企业提供自201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的单项合同物业管理面积在25万平方米以上的管理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物业管理业绩的合同原件);南通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信用档案证明等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在2015年度南通市物业服务信用评价黑榜名单中的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4.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单位提供公司为拟派往通盛花苑小区项目的负责人缴纳的2015年1月-2016年3月连续15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4.5、投标单位拟派驻通盛花苑小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强电、弱电作业证至少2人、消防监控证至少3人,需提供证书原件);
4.6、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公司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7、企业提供近两年度(2014年以及2015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
说明: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上述书面资料均一式叁份,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材料需携带原件核查。
5.投标单位入围办法
5.1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投标单位报名后,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招标单位共同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招投标程序。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上午9时~11时,地点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2016年5月 18 日(暂定)在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领取招标文件。
8.2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新开街道通盛花苑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 徐金宝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
邮 编: 226006
联 系 人: 薛晓艳
电 话: ****-********
传 真: ****-********
2016 年 5 月 6 日
标签: 小区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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