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告2023年第3期
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告2023年第3期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2022〕1号令)以及《铜仁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铜仁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8月3日,铜仁市明都商业管理贸易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续贷2100万元。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0日,本行出具授信审批通知书,同意向本行主要股东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企业——铜仁市明都商业管理贸易有限公司续贷2100万元,期限5年,执行同期产品利率,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物为由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坐落在铜仁市清水大道125号(江华国际B栋)所在层数为2、3层的2间商业服务用房作抵押担保。
二、 交易对手情况
铜仁市明都商业管理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9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大道(江华国际大楼23楼),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明鹏,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张明鹏出资2700万元,持股比例90%,王志滢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60******N,公司经营范围:商业运营、商业培训、商业项目定位、商业经营管理和百货、文化办公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家具、食品等批发及零售。张明鹏为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华成美儿子,根据《铜仁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铜仁市明都商业管理贸易有限公司应列为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和交易对手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上述关联交易续贷2100万元,占我行上季度末资本金额1.84%;本次续贷后,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集团授信余额合计8050万元,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7.04%,符合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5日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全体表决通过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
2023年8月16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全体表决通过以上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内控审批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以上交易已经向本行监事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书面报告!
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标签: 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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