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工作指引招标公告

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工作指引招标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 购 公 告
(项目编号:FTCG********9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福田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工作指引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TCG********99

2、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工作指引项目采购

3、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2)服务内容: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工作是在我区打造世界级国际性的中央活力区的目标引导下,从保障公共利益和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角度出发,以“多规融合”为抓手统筹全区更新资源,科学指导城市建设。

(3)服务要求:

A.全面梳理城市更新资源潜力,结合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情况从国际化、高品质、宜居性等角度合理预测全区城市更新的合理规模,明确福田区和各片区城市更新的目标和原则;

B.对全区城市肌理、空间环境、建筑形态等进行梳理分析,系统甄别整理我区重要城市空间界面、节点、道路、街区、地标等控制要素;

C.统筹梳理全区相关城市规划、福田区“十三五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交通、市政、生态等专项规划和我区未来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就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相关控制要素等制定全区城市更新规划控制通则和“重点城市要素”城市更新控制性规划体系,制定福田区和各片区城市更新指引;

D.提炼与福田区有关的城市更新重要政策内容,形成方便查阅的城市更新政策依据手册;

E.就项目研究内容广泛征求意见;

F.就个别重点地区开展更新策略专项研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

4、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注册并经审核成为有效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后,可于2016年5月6日10时至2016年5月19日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ft.szzfcg.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6、资质查验: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的处罚。

7、答疑事项:2016年5月13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或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交纳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取);如另有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3)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4)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054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1015

12、敬请注意: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以获取采购人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且上述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13、质疑方式:供应商须在《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并将质疑函和相关证据递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5号窗口,联系电话:********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联系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6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7楼

采购人联系人:谭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

(3)查询网站:深圳市福田政府采购网(http://ft.szzfcg.cn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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