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机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上海分公司机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上海分公司机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07-FW2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分公司机关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上海分公司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上海分公司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投标人负责为天然气销售上海公司的15 台车辆提供车辆驾驶服务,由投标人全面负责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随业务量调整,预计会增加或减少驾驶员的需求人数。投标人为天然气销售上海公司提供3名行政后勤服务(前台)人员。由招标人全面负责驾驶员及前台的日常考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上海分公司是中石油在上海地区天然气销售的唯一主体,因为核销费用渠道不同,中标人需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上海分公司及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分别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2.2招标范围:

车辆驾驶及行政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2.3服务地点:行政后勤服务服务地点在上海,车辆驾驶服务地点为上海及招标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3年:2024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本次签订合同(首期)服务期为1年,预计为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次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或中标费率不上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驾驶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页扫描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所服务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

3.4.5 至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可兼职)。

3.5.2 其他人员: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2-3名车队管理人员(可兼职)。

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需求,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不低于原驾驶员标准。(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承诺行政后勤服务人员(前台)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需求,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不低于原服务人员标准。(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3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3月13日至 2024年3月19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024年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上海分公司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何昕钰、赵秀梅、白晓旭

电 话:021-********137*****535

2024年3月13日


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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