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水毁修复工程竣工招标公告
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水毁修复工程竣工招标公告
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水毁修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选择公告
1、选择条件
2022年6月3日,清徐县水务局对《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已完工,完成工程结算并送审,现已具备选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的条件。根据清徐县水务局清水党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县水务局规划法规股负责组织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的选取,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北起汾河二坝(桩号Z0+000),南至清徐文水县界(桩号Z17+700)处。
2.3总投资及控制价:工程总投资1413万元,本次选取控制价为1.05万元。
2.4项目建设内容:对汾河干流清徐段水毁工程进行堤防加固、滩槽水毁修复、穿堤建筑物改造、堤顶道路修复等。
2.5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
3、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的经营范围须包括财务决算审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资料的领取
报名及资料(电子版)的领取将于2024年2月4日8:00时至2023年2月6日18:00时结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周六、日除外),在清徐县水务局三楼规划法规股办理。
报名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④证明文件;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递交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时间为2024年2月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清徐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清徐县水务局河湖管理股
联 系 人:续卫国
联系电话:139*****210
组织部门:清徐县水务局三楼规划法规股
联 系 人:张雪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xswjghk@163.com
公告日期: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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