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编号:GYZB-2015-026_3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分为二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本次项目预算金额共计628,000元整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1

390,000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1

238,000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方式、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的资格条件:参与第一包提供软件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参与第二包提供硬件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参与第一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参与第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检察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法人)、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表、参与第一包投标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参与第二包投标人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参与第一包提供软件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参与第二包提供硬件厂家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参与第二包各投标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二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报名。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层10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层1004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层1004室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12号

联系人:王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层1003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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