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灿明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胡灿明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被通知退款人:胡灿明,公民身份号码: ******************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
2024年2月2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4〕第*****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胡应忠在我中心领取的2015年5月到2018年8月基本养老金*****.32元,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基本养老金调整金额*****.04元,共计*****.36不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你作为胡应忠法定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胡应忠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将胡应忠多领取的陆万零壹佰陆拾贰元叁角陆分(¥*****.36元)基本养老金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号).pdf">《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4〕第*****号).pdf
联 系 人:梁冠星、李庆丰 联系电话:0769-********
联系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政务中心一楼人社专区待遇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3日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3日,公告地点:东莞市寮步政务服务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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