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及制作系统设备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及制作系统设备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招标采购方式,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宜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及制作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序号
货 物 名 称



技术规格
采购预算

(万元)

1
电视播出及制作系统设备更新改造
1

详见招标文件
19.9

二、招标编号:jxdyzb-2016yf003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

四、交货及验收地点:宜丰县广播电视台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摄像机、非编系统和播出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以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如没提供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五、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六、询价文件购买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 ,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于2016年5月12 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3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内)。

注:响应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逾时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开标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

开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行户:宜丰县工商银行

帐 号:1508 2801 0902 6436 989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传真/电话:139*****788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和大道20号

2、采购单位:宜丰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8*****086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开标截止日三天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送至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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