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市延安医院 20 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DZOF20240275(重))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昆明市延安医院 20 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延安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
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昆明市延安医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现有 20 台电梯需要进行维保。①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②除钢丝绳、钢带、电梯主机外,其余更换的配件均由电梯维保公司承
担,无需医院支付;③针对每台电梯的易损零配件有备货,提升应急抢修时间;④包含每年的
电梯、限速器年检费用;⑤每台电梯每年 200 万元或者每次事故不低于 3000 万元限额保险
费用的电梯公众及产品责任险(被保险人名称为:采购人);⑥125%制动实验费用;⑦满足
《电梯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及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具体服务项目
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 预算金额:230,823.00 元
2.3 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 245 号。
2.4 服务期:1 年。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
提供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 1 年
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则提供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
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3.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
3.6 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维修 A2 级,具备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人行
道、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即维修修理乘客电梯的梯速大于 2.5m/s);
3.7 拟派往本项目上岗人员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
任意连续 3 个月比选申请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8 信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
标资格;近三年(2021 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
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在项目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审委员
会。
3.9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
请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
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 座 15 层(奥斯迪商务中
心 B 座)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
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邮件获取
请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将上述资料以及文件费汇款凭
据的扫描件发送至“1509801438@Q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电子版并检
查合格后,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本(注:邮件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需
将文件费汇至我公司对公账户,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汇款时在“摘要”或“用
途”栏目内填入“标 20240275”)。
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其相关资料的最后时间为准。
4.3 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5.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0(B)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比选时间、地点
6.1 比选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6.2 比选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0(B)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
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延安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 245 号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1-6321104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 座 15 层(奥
斯迪商务中心 B 座 15 楼)
联系人:张琼、冯志刚、李春丽、程吉鹏
联系电话:0871-63338509
日期: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