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4年度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2024年度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劳务外包模式(购买服务式),引进具有营业资质的餐饮公司,由公司派遣员工到我部食堂承担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卫生清洁、服务保障等饮食保障工作,由我部负责提供食堂设施设备、采购主副食及原材料、支付劳务报酬和饮食质量监管等工作。劳务费按月支付、按实际就餐人数进行核算(当月实际就餐人天数*中标价) 采购数量:1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我部六个食堂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卫生清洁、服务保障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保障任务。采取分餐台自助分餐的方式保障。餐标32元/人天,平时在不低于“422”标准(四菜两汤两种以上主食:早餐3个热菜、1个小菜,午晚餐2个荤菜、1个半荤半素菜、1个素菜,每餐2种以上主食、2种汤(粥),早餐有鸡蛋牛奶、午餐和晚餐有水果)的基础上,落实好“四个4”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少于400克鱼禽肉蛋供应标准,每天不少于4种主食,每周不少于4次牛羊肉,每月不少于4次小会餐)。保障模式根据季节和任务,可能会有所调整变化,根据实际确定。另外,要根据甲方需要,搞好节日会餐、值班值勤人员餐、病号饭、少数民族餐、招待所接待餐等零星保障工作。2.服务时限。合同签订起始日期后1年,合同履行期间满足服务要求且考评通过可续签1年。合同签订前缴纳2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伙食保障稳定性,合同期满未完成后续招标活动的,应以续签补充协议的形式继续提供餐饮服务直至新的中标商到位,原则上补充协议一次不超过三个月,最多续签两次。3.劳务人员基本配置及要求。劳务人员配比按照实际就餐人员灵活配置,日就餐人数大于500人以上时,劳务配比不低于1:30(劳务人员:就餐人员);日就餐人数200至500人,劳务配比不低于1:25;日就餐人数小于200人,劳务配比不低于1:20。每个食堂等级厨师比例不低于25%(红、白案厨师中均要有等级厨师)。公司派驻项目经理1名,统管整体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与机关业务部门对接协调。每个食堂派驻食堂经理1名,主要负责各食堂餐饮保障和员工管理、协调双方合作事宜。每个食堂配备1名厨师长,且不少于1个高级等级厨师,厨师团队中应具备2种以上菜系厨师。厨师、面点、切配、洗消、质检、服务等具体岗位,由中标人根据各食堂保障实际科学合理配置。 | 食堂分布和使用情况:天津市武清地区3个食堂,建筑面积约2900平米;北京市门头沟地区1个食堂,建筑面积约2660平米;河北省保定市3个地区3个食堂,1号院食堂建筑面积约1780平米、2号院食堂建筑面积约1080平米、3号院建筑面积约5400平米。 | 642.00 | 2024年04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苏哲言
联系方式:183*****377
标签: 饮食保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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