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新疆公路零公里”标志施工图设计、铸造安装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新疆公路零公里”标志施工图设计、铸造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新疆公路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桥梁博物馆及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南侧。
2.2 浮雕尺寸及结构要求: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南侧“中国·新疆公路零公里”标志浮雕外廊尺寸为
2.3 招标范围:
(1)“中国·新疆公路
(2)“中国·新疆公路
2.4 工期要求:浮雕标志于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设计制作相关内容),具有青铜器铸造、安装等相关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9月 30 日10:30时,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5.3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费用及投标补偿费
6.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其投标的全部费用;
6.2 招标人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规划设计管理中心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 *******
联系人:朱春生
行政监督:****-*******
纪检监督:****-*******(交通运输厅)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邮 编:830000
传 真:****-*******
联系人:何杨锋、王中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规划设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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