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本金补助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可报告推荐采用对现有乌奎联络线(S114线)高等级公路进行改扩建,对于整体式路基沿路基两侧拼接加宽,对于分离式路基沿路基外侧拼接加宽。推荐全线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整体式路基宽度42m,分离式路基宽度2×20.75m。

本项目S114线路线全长18.9km,设中桥270.2m/4座,分离式立交6座,通道9道,天桥3座,涵洞24道,纳入本项目建设实施的互通式立交6座(其中原址改建3座,移位新建1座,新增2座);S102线路线全长4.96km,设大桥826m/1座,通道1道,天桥1座,涵洞7道。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即JCLSJ-1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技术设计(如需要),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主要工作内容

(1)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或其他线路)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

(2) 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电照明工程、通风消防,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外部供水、外部供电、 绿化、景观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

(3) 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绿化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如需要);

(4)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水土保持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

(5) 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如有)、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

(6) 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提供相应施工合同段招标人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台帐等工作。

2.3 设计周期

(1)20151115日前完成初步勘察设计;

(2)201512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制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

(4)施工现场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7日至2015年9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工可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得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27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政编码:830049

联 系 人:姚莉莉

电 话:(0991)*******

行政监督:(0991)*******

纪检监察:(0991)*******(交通运输厅) (0991)*******(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518049

联 系 人:王胜辉、张义彬

电 话:(0991)************** 181*****625

传 真:(099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5年9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场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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