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绕城公路东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58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自甘泉堡工业园区,接吐乌大高速公路(甘泉堡互通),经乌鲁木齐东,止于吐乌大高速公路乌拉泊互通,路线全长约79.5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
本项目设1处管理分中心(位于观园路立交处,与观园路收费站合建)、2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7处匝道收费站(米东、铁厂沟、甘沟、石人子沟、观园路、延安路、乌拉泊)、2处主线收费站(甘泉堡、乌拉泊)。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期预计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总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共划分为5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各标段所属工程内容的联合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WRDXJD-1 | 监控系统(含隧道监控) | 监控分中心、信息传输系统、供电系统、隧道中央计算机控制系统、CCTV闭路电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紧急电话广播系统及监控外场设备等。 |
WRDXJD-2 | 通信系统 | 光纤数字传输系统、程控数字交换系统、数据、图像传输系统、光电缆工程、通信电源系统等。 |
WRDXJD-3 | 收费系统 | 收费分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及收费站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收费车道系统、视频监视系统、计重收费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供配电系统及信息发布系统等。 |
WRDXJD-4 | 供配电及照明系统 | 全线收费广场、互通立交、连接线及雾区路段的供电照明设备等。 |
WRDXJD-5 | 隧道机电系统 | 隧道通风系统、隧道消防系统、隧道照明系统及隧道供配电系统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要求。
(1)资质要求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
一般要求 | WRDXJD-1 WRDXJD-2 WRDXJD-3 WRDXJD-4 WRDXJD-5 | (1)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特殊要求 | WRDXJD-1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监控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
WRDXJD-2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 |
WRDXJD-3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收费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 |
WRDXJD-4 WRDXJD-5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
(2)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下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4日12: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2: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 系 人:衣力哈木
电 话:****-*******
行政监督: ****-*******
纪检监督: ****-*******(交 通 运 输 厅)
****-*******(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 编:518049
联 系 人:张义彬 王琦
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5年6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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