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28 线大南湖至G30 烟墩段公路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328 线大南湖至G30 烟墩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2〕282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省道328 线大南湖至G30 烟墩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位于哈密地区,路线全长92.366Km。路线起点位于哈密大泉湾乡国道312线K3523处,接G30连霍高速与G7京新高速交叉骆驼圈子枢纽互通立交,终点位于省道328线沙尔湖至南湖段GK72+000处,途经农十三师红星二牧场、哈密市大泉湾乡、南湖乡。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全线设小桥3座,涵洞67座,设置平面交叉18处,公铁分离式立交2处(新建1处、利用原有分离式立交1处),管线交叉11处。全线安全设施按A级标准进行设计,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3个。承担各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合同段划分如下:
监理合同段 | 监理机构 | 所辖 施工标段 | 主线桩号 | 里程(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DYJL-1 | 第一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DY-1 | K0+000~K29+600 | 29.60 | 二级公路 | 组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各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不含房建、机电工程监理工作)。 |
DYJL-2 | 第二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DY -2 | K29+600~K60+000 | 30.72 | 二级公路 | |
DYJL-3 | 第三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DY -3 | K60+000~K92+042 | 32.04 | 二级公路 |
(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1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完工,总工期611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4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2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3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2.5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两个项目包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项目包各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在同一项目包内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段(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包内不同合同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重复或相同)。
项目包 | 项目名称 | 监理合同段 | 合同段 数量 |
A项目包 | 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 | MHJL-1合同段 | 4 |
MHJL-2合同段 | |||
MHJL-3合同段 | |||
MHJL-4合同段 | |||
省道313线察布查尔至都拉塔口岸段公路工程 | CBDLJL-1合同段 | 2 | |
CBDLJL-2合同段 | |||
B项目包 | S226线富蕴至可可托海公路工程 | FKJL-2合同段 | 4 |
FKJL-3合同段 | |||
FKJL-4合同段 | |||
FKJL-5合同段 | |||
S248线呼图壁至芳草湖公路工程 | HFGJJL-1合同段 | 1 | |
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 | DYJL-1合同段 | 3 | |
DYJL-2合同段 | |||
DYJL-3合同段 | |||
昌河大桥工程 | CHJL-1合同段 | 1 | |
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塔库提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 | AKTHLJL-1合同段 | 1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5 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月30日 12 时00分,请在2015年 1 月 30 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红
行政监督: ****-*******
纪检监察: ****-*******(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11层1103室(新疆办事处)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德喜、赵燕芬
传 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