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墨玉至和田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9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和田地区,路线起自墨玉县南,接已建成通车的叶城至墨玉公路,经和田机场南、山普鲁乡,止于洛浦东,接国道315线,全长74.0143公里。全线在墨玉、和田西、和田、和田东、洛浦、洛浦东等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主线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15.835公里,其中,和田互通立交连接线6.653公里,采用一级公里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和田东互通立交连接线2.178公里、洛浦互通立交连接线7.00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采用12米。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驻地试验室)3个。本次招标范围是总监办及其下设的3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共划分为4个合同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监理

合同段

监理机构

所辖施工标段

主线桩号

里程(km)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MHJL-1

第一驻地办

MH-1

K0+000~

K22+800

22.78

高速公路

组建驻地办,下设驻地试验室,承担各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不含房建、机电工程监理工作)。

MHJL-2

第二驻地办

MH-2

K22+800~

K41+954.383

19.135

主线为高速公路;和田互通立交连接线6.653公里,为一级公路;和田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2.178公里,为二级公路


监理

合同段

监理

机构

所辖

施工标段

主线桩号

里程(km)

公路

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MHJL-3

第三驻地办

MH-3

K42+000~

K74+100

32.1

主线为高速公路;洛浦互通立交连接线7.0公里,为二级公路

组建驻地办,下设驻地试验室,承担各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不含房建、机电工程监理工作)。

MHJL-4

总监办

全线

K0+000~ K74+100

74.015

主线为高速公路;和田互通立交连接线6.653公里,为一级公路;和田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2.178公里,洛浦互通立交连接线7.0公里,为二级公路;

组建总监办,下设中心试验室,负责全线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不含房建、机电工程监理工作)。

(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31日完工,总工期97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5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 3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3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2.5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两个项目包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项目包各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在同一项目包内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段(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包内不同合同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重复或相同)。


项目包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

合同段

数量

A项目包

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

MHJL-1合同段

4

MHJL-2合同段

MHJL-3合同段

MHJL-4合同段

省道313线察布查尔至都拉塔口岸段公路工程

CBDLJL-1合同段

2

CBDLJL-2合同段

B项目包

S226线富蕴至可可托海公路工程

FKJL-2合同段

4

FKJL-3合同段

FKJL-4合同段

FKJL-5合同段

S248线呼图壁至芳草湖公路工程

HFGJJL-1合同段

1

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

DYJL-1合同段

3

DYJL-2合同段

DYJL-3合同段

昌河大桥工程

CHJL-1合同段

1

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塔库提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

AKTHLJL-1合同段

1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5 110 2015年1月1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 30分至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且对所投合同段不得自行调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130 12 00分,请在2015 1 30 1000分至12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红

行政监督:****-*******

纪检监察: ****-*******(交通运输厅) ****-*******(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11层1103室(新疆办事处)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德喜、赵燕芬

电 话:****-*******189*****810

传 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局

2015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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