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建设项目配套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建设项目配套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1﹞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建设项目配套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建设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共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a、盖孜养护道班:位于K1588+800附近,新建养护用房(框架结构)2164.08m2、水泵房(砖混结构)150.80m2、总建筑面积2314.88m2,本养护道班采用电敷热地暖采暖。本项工程含室外管网、混凝土场坪、围墙及绿化等工程。
b、停车区:位于K1577+471处,新建旱厕(砖混结构)92.58m2、小卖兼管理用房(砖混结构)21.76m2,总建筑面积114.34m2。本项工程含室外管网、混凝土场坪、围墙等工程。
c、公格尔隧道配电室:位于公格尔隧道进口处、出口处各一座。为砖混结构,每座建筑面积123.52 m2,总建筑面积247.04 m2。
以上三处建设站点,总建筑规模2675.38m2。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合同段范围内配套房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相关室外工程(管网、地坪、围墙、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对业主与第三方的其他合同内容,如外部供电、外部供水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支付审核等进行全面的监理。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程内容表
监理 合同段 | 对应的土建施工标段 | 工程名称 | 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筑面积(㎡) |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
ABFJJL-1 | ABFJ-1 | 盖孜养护道班 | K1588+800 | 养护用房、水泵房、室外管网、混凝土场坪、围墙、绿化等 | 2314.88 |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合同段范围内的相关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以外,还应对业主与第三方的其他合同内容,如外部供电、外部供水、供热、打井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支付审核等进行全面的监理。 |
停车区 | K1577+471 | 旱厕、小卖兼管理用房、室外管网、混凝土场坪、围墙等 | 114.34 | |||
配电室 | K1592+435 K1595+070 | 公格尔隧道进口处、出口处各1座 | 247.04 |
(3)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共7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1份,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11时30分,请在2015年1月21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贾蓓红
行政监督:****-*******
纪检监察:****-*******(交通运输厅) ****-*******(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 大厦8层
邮 编:830000
传 真:****-*******
联 系 人:王德喜、苏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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