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304线博乐至温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304线博乐至温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304线博乐至温泉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304线博乐至温泉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2〕28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起点位于博乐市体育馆南侧西外环路上,中间主要控制点有起点西外环、乌南干渠、阿热勒托海牧场、哈日布呼镇、呼和托哈种畜场、X208线、鄂托克塞尔水库、X210线(安-赛公路)、安格里格乡等乡镇辖区,终点接温泉县县城南山景区,路线全长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2个监理合同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监理 合同段 | 监理 机构 | 所辖施 工标段 | 起讫 桩号 | 里程 (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BWJL-1 | 第一监理工程师 | BW-1 | K0+000~ K45+000 | 45.029 | 二级 | 组建第一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承担第BW-1施工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及相应段落内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BWJL-1 | 第二监理工程师 | BW-2 | K45+000~K84+319.219 | 39.212 | 二级 | 组建第二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承担第BW-2施工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及相应段落内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终点连接线 K0+000~ K0+311.017 | 0.311 | 二级 |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监理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且同一投标人在不同合同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相同或重复。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套,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27层 |
邮 编:830049 | 邮 编:518034 |
联系人:王红 | 联 系 人:王琦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行政监督:****-******* | |
纪检监察:****-*******(交通运输厅) ****-*******(交通建设管理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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