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9线西岸大渠至沙湾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省道219线西岸大渠至沙湾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19线西岸大渠至沙湾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19线西岸大渠至沙湾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2〕2825)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沙湾县境内,路线走向为由北向南。起点位于西岸大渠(西岸大渠桥头北侧),与省道312线起点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沙湾县城,与老国道312线(S115线)K172+440处相交,终点桩号为K32+117,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线全长
其中,K0+000~K13+520段,路线长度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此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招标范围为标段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省道219线西岸大渠至沙湾公路工程 | XS-1 | K0+000~K32+117 | 32.117 | 二级公路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须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对于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还须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含电子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含电子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
邮 编:830049 | 邮 编:830000 |
联系人:史永寒 郭勇 | 联系人:全海燕 邢飞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行政监督:****-******* | |
纪检监督:****-*******(交通运输厅) | |
****-*******(交通建设管理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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