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0〕26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起点桩号为K49+899.2,终点位于伊宁县萨木于孜乡,终点桩号为K117+300,主线全长67.401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本项目共有潘津匝道收费站、胡迪迂孜养护工区、愉其翁乡服务区、管理所、温亚尔养护工区、墩麻扎主线收费站等五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配置有地源热泵系统工程。

本项目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的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计划工期为:2013年5月10日开工,2013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175日历天。

本次招标为上述五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的六个独立的地源热泵系统单位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主要简介见下表,招标范围为:

(1)水源热泵机组系统采购及安装。包括所有设备、辅助附属设备(含机房管道、设备电气部分)材料、附件及备品备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等。(含电源线以及控制线的供应敷设及连接、机房控制柜、机房智能化控制)。

(2)热源井的凿井报批手续(含水资源评估等);

(3)热源井工程(含潜水泵及接至机房控制柜的电缆、凿井、抽水、回灌、热源井至水源热泵机组的外输水管管网铺设等);

(4)水源热泵机组系统、水源热泵热源井及外管线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地下水换热系统和热源井的水文地质勘察详细设计。

项目名称

各地源热泵系统单元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m2

水源热泵机组数量

热源井数量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

潘津匝道收费站

中心桩号EK0+380

3022.19

1组(2台)

抽水井1口、

回灌井1口

胡迪迂孜养护工区

原胡迪迂孜养护工区

2290.05

1组(2台)

抽水井1口、

回灌井1口

愉其翁乡服务区、管理所(南侧)

中心桩号K87+400

6756.82

1组(2台)

抽水井1口、

回灌井1口

愉其翁乡服务区、管理所(北侧)

1组(2台)

抽水井1口、

回灌井1口

温亚尔养护工区

原温亚尔养护工区

1939.44

1组(2台)

抽水井1口、

回灌井1口

墩麻扎主线收费站

中心桩号K106+800

2527.13

1组(2台)

抽水井1口、

回灌井1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地源热泵制造、销售、安装。

3.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是拟投水源热泵机组的制造厂商(生产企业),且拟投的水源热泵机组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4月8日10时30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通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830000

邮 编:100029

电 话:****-**************

联 系 人:王德喜 李振

传 真:****-*******

电 话:****-*******189*****810

联系人:史永寒、郭勇

传 真:****-*******

行政监督:****-*******

纪检监察:****-*******(交通运输厅)

****-*******(交通建设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3年3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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