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2线石河子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12线石河子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12线石河子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312线石河子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312线石河子过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1]20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石河子乡山丹湖村,新疆张裕天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门口,起点桩号K4308+000.000。路线总体为东西走向,在石河子市区北侧过境。终点位于石河子乡五工村,石河子市与沙湾县分界处,终点桩号K4322+670.000,路线全长14.670km。主要控制点:沿线主要控制点有玛纳斯河大桥、城东加油站、东七路、北子午路、新捷燃气管道、活畜市场。按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2年8月10日开工,2013年9月30日完工,总工期417日历天。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


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SHZGJ-1

K4308+000~K4313+600

5.6

一级公路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SHZGJ-2

K4313+600~K4322+670

9.07

一级公路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其一级子公司,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2012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对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调整。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每标段报价软件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5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7月3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六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6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通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邮 编:830049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史永寒 郭勇

联系人:裴建壮

电 话:****-**************

电 话: ****-*******135*****495

传 真:****-*******

传 真: ****-*******

行政监督:****-**************

纪检监督:****-*******(交通运输厅)

****-*******(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2年6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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