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山至奇台高速段等14个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大黄山至奇台高速段等14个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大黄山至奇台高速段等14个公路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大黄山至奇台高速段等14个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共划分为4个合同包。
各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公路等级、路线长度)、土建投资额、审批单位、合同包划分、工作内容情况详见表1。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二、四合同包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水利部办公文件办水保[2008] 34号文中所认定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推荐单位)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资质证书,第三合同包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水利部办公文件办水保[2008] 34号文中所认定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推荐单位);同时投标人在业绩、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但本项目合同包中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合同包(最多允许中1个标)。
3.5参与过本次招标各合同包所含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和监测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项目所在合同包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的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副本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资质证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电子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 6 月 14 日10:30 时,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30分至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
邮 编:830000 | 邮 编:830000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联系人:宫 艳 | 联 系人:全海燕 |
行政监督:****-*******、******* | |
纪检监督:****-*******(交通运输厅) | |
****-*******(交通建设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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