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国道216线五彩湾-大黄山高速公路等13个项目的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标段进行招标。

1.1本项目计划技术服务时间:同各标段中所含项目路面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具体参考各标段工程概况,详见附件1。

1.2招标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沥青路面面层、粘层、封层、透层、基层、底基层的技术咨询服务,每个标段包括:一个路面专项试验室、每个施工项目设一个现场监控组。

1.3 招标标段:本次招标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分为4,具体标段划分及技术服务及内容:

合同包

公路施工项目名称

公路等级

长度(km)

技术服务内容

第一合同包

国道216线五彩湾-大黄山高速公路

高速

96.23

①编制各项目路面施工手册和指南(包括施工指导意见);②对施工单位进场设备和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评估;③协助业主对各类原材料进行分析和选择;④指导和优化水稳层配合比设计、沥青面层的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⑤对沥青拌和站、水稳拌和站和改性沥青生产过程实行监控(“黑匣子”)并进行评价分析;⑥全过程参与路面首件认可工作,对试铺段全过程技术指导。对首件工程进行全套试验检测,提交试铺段检测结果及技术服务报告;⑦原材料、施工过程质量抽检,现场巡查,对路面施工质量实时动态监控并进行评价分析;⑨料场原材料加工、检测、试验及沥青驻厂监控专项技术服务;⑧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及业主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并协助业主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的技术难题等。

省道303线奇台-木垒高速公路

高速

70.7

省道240线准东大井服务区-奇台公路

二级

94.2

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单幅)

高速

178.9

省道328线沙尔湖-南湖公路

二级

187.1

第二合同包

国道3012线阿克苏-喀什高速公路

高速

428.5

国道3013喀什-伊尔克什坦口岸公路项目

高速/二级

73/139

第三合同包

省道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

高速

233.6

省道310线麦盖提-喀什高速公路

高速

142.9

第四合同包

国道3014线克拉玛依-乌尔禾-阿勒泰高速公路

高速

421.7

国道3015线克拉玛依-塔城高速公路

高速

245.4

国道30线乌苏-赛里木湖(一级改高速)公路

高速

300.8

国道218线伊宁-墩麻扎公路改建工程

高速

67.4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从事路面工程监控(施工质量控制咨询技术咨询服务)3年及以上;近3年内(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一级及以上且里程累积达到150km及以上的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近三年(2008、2009、2010)年平均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在2010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3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子公司具有检测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4投标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业绩、人员和设备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124212012427,每日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至19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图纸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5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请在当日上午100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邮 编:830049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包卫星 温育新

电 话:****-******* 189*****082

行政监督:****-**************

传 真:****-*******

纪检监督:****-******* (交通运输厅)

联 系人:杨 程 何杨峰

****-*******(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2-4-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路面 施工 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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