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黄山至奇台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09]17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项目的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和奇台县境内,路线起点K0+000接乌鲁木齐至大黄山高等级公路幸福路口互通,终点K112+396位于省道S303线三个庄子西侧,主线建设里程长度112.396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20Km/h。该项目的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三台匝道收费站,吉木萨尔匝道收费站,泉子街匝道收费站,吉木萨尔服务区、养护工区及路政用房,奇台匝道收费站、大奇管理中心及路政用房,中心团场匝道收费站,三个庄子服务区、养护工区及路政用房,老奇台匝道收费站共八处房建工程。

本项目的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计划工期为:2012年515 日开工,2012年815完工,总工期93日历天。

本次招标为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八处房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及相关室外工程、收费棚等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地点

建筑规模

大黄山至奇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

三台匝道收费站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车库、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

中心桩号K15+295

建筑面积1288.11m2

吉木萨尔匝道收费站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车库、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

中心桩号K40+170

建筑面积1462.68m2

泉子街匝道收费站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车库、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

中心桩号K45+664

建筑面积1307.33m2

吉木萨尔服务区、养护工区及路政用房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修理车库、养护车库、门房等

中心桩号K47+840

建筑面积7466.14m2

奇台匝道收费站、大奇管理中心及路政用房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管理中心车库、门房、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

中心桩号K72+677

建筑面积5339.27m2

中心团场匝道收费站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车库、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

中心桩号K90+808

建筑面积1288.11m2

三个庄子服务区、养护工区及路政用房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修理车库、养护车库、门房等

中心桩号K100+020

建筑面积7933.64m2

老奇台匝道收费站

综合楼、锅炉及水泵房、配电房、车库、收费大棚、地下通道等

中心桩号K104+000

建筑面积1307.33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还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具有类似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其一级子公司,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3日2012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对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调整。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每标段每套报价软件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500元(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424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3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北京市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1层

邮 编:830000

邮 编:100037

电 话:0991-5283310、5283401

联 系 人:石开云、李海涛

传 真:0991-5283405

电 话:0991-5862633、18999834760、010-68991370

联系人:史永寒、郭勇

传 真:0991-5862633、010-68991398

行政监督:0991-5281009、5281012

纪检监督:0991-5281408(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2年4月13日





标签: 养护 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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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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