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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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1-******)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0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19
2、项目名称: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0元
最高限价:********.8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建*******号-1 | 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 | ********.03 | ********.03 |
2 | 平公资建*******号-2 | 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 | *******.77 | *******.77 |
3 | 平公资建*******号-3 | 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数字孪生平台 | *******.00 | *******.00 |
4 | 平公资建*******号-4 | 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监理标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此项目为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叶县灰河谷店闸位于叶县县城东南10km灰河下游的廉村镇谷店西村,闸址控制流域面积307. 5km2,河道长32. 7k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和排涝为主的中型节制闸。
其中第一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第二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第三标段 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叶县谷店闸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第四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监理标
(2)工期:10个月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服务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
第二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施工标
第三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数字孪生平台
第四标段:叶县水利局叶县灰河谷店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监理标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1.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1.5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1.7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期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1.8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2.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2.5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2.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7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期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8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2.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4 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4.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4.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4.4投标人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4.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 年 03月 14日至 2024 年 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
3.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4.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 程女士
联系方式: 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水利局
地址:叶县明清街19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广场东街北段路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6*****5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66*****598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标签: 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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