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5年G3012线K237+916-K446+898段防眩板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5年G3012线K237+916-K446+898段防眩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5年G3012线K237+916-K446+898段防眩板工程,已列入2015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2015年公路局成品油支出计划的交通工程费和2015年公路局车辆通行费支出计划的交通工程费,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3012线K237+916-K446+898段防眩板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合金钢防眩板116528米。
本项目工期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条≥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和1条≥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或累计完成≥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批次3个招标项目(合同段)的投标,且最多只能授予一个项目(合同段),授予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原则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招标文件(含光盘)售价 1000 元,图纸每标段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 ****-*******(财务)
联 系 人:付梦龙
招标代理: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市五星北路259号二楼
邮 编:830017
传 真:****-*******
邮 箱:********2@qq.com">********2@qq.com
联 系 人:张新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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