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5年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5年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5年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经交通运输厅批准,已列入2015年公路养护计划,资金来源于2015年公路养护计划桥梁数据采集及检测费。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共划分为5个合同段(详见明细册)。主要桥梁检查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 服务主要内容 | 完成日期 | 服务地点 |
第一合同段 | 检查大桥、中桥和小桥共412座。 | 2015年8月底完成最终报告编写。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第二合同段 | 检查大桥、中桥和小桥共288座。 | 2015年8月底完成最终报告编写。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第三合同段 | 检查特大桥、大桥、中桥和小桥共 175座。 | 2015年8月底完成最终报告编写。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第四合同段 | 检查特大桥、大桥、中桥和小桥共320座。 | 2015年8月底完成最终报告编写。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第五合同段 | 检查大桥、中桥和小桥共412座。 | 2015年8月底完成最终报告编写。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甲级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资质,或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公路)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具有公路桥梁复核认定或桥梁定检业绩的单位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4月 8 日至 2015 年 4 月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2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2015 年 4 月29 日 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
****-*******(财务)
联 系 人:董常晖
行政监督: ****-*******
纪检监督: ****-*******、*******
招标代理: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市五星北路259号二楼
邮 编:830017
电 话:139*****202
传 真:****-*******
邮 箱:********2@qq.com
联 系 人:张新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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