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线头屯河水库大坝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203线头屯河水库大坝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203线头屯河水库大坝公路改建工程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4年大中修计划,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硫磺沟镇东北侧3km的头屯河水库大坝处,路线起点顺接既有S203线K12+494处,终点顺接S203线K14+331处,路线全长1.739k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0m,路面宽度8.5m。设置大桥1座(新建5×40m 装配式预应力砼T梁),桥梁总长212m,上部结构采用40m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实心薄壁墩,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共计19个月(其中施工期6个月,交工验收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设置监理人员5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近5年内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在10km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且近5年内独立完成1座及以上单孔跨径≥40m大桥的施工监理任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21 日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 *******
****-*******(财务)
联 系 人:王晓梅 宿春晖
纪检监督:****-*******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王顺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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