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萨里克特水电站库区淹没段(K41+300~K43+200)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萨里克特水电站库区淹没段(K41+300~K43+200)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萨里克特水电站库区淹没段(K41+300~K43+200)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萨里克特水电站库区淹没段(K41+300~K43+200)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4〕137号)批复,资金由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境内萨里克特水电站库区,是省道S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中的一段,淹没区路段桩号为K41+300~K43+200,全长1.900km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1座,涵洞1道,桥涵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100,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涵与路基同宽。

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共计37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交工验收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设置监理人员6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座大桥的施工监理任务。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 10 9 11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马 云 杜 萍

电 话:****-******* ******* ****-*******(财务)

行政监督: ****-*******

纪检监督: ****-*******(交通运输厅) ****-*******(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顺明

电 话:****-******* 132*****722

传 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4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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