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218线K374-K406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218线K374-K406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218线K374-K406段大中修工程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3年大中修计划,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大中修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项目起点位巩乃斯林场以东约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各合同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合同的划分及服务期详附表)。
项 目 名 称 | 建设规模 | 监理人数 | 施工期(月) | 监理服务期(月) |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
G218线K374-K406段大中修工程 | 31.657 | 三级 | 8 | 6 | 19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监理合同,单个合同段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任务,或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任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
邮 编:830000 | 邮 编:830000 |
****-*******(财务) | 传 真:****-******* |
联系人:魏淑珍 | 联系人:高 翔 |
行政监督:****-******* | |
纪检监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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