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5线吉林台至乌拉斯台公路整治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315线吉林台至乌拉斯台公路整治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315线吉林台至乌拉斯台公路整治修复工程经交通厅批准建设,已列入交通厅计划,资金来源于S315线公路整治修复专项费用。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疆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尼勒克县境内。起点K0+000.00位于吉林台检查站以西S315线K140+600.5处,终点K46+200.00接于乌拉斯台乡东侧奶粉厂墙外S315线K104+715.82处,全长
工期要求: 2014年4 月20日开工,2014年 8月17日完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S315线吉林台至乌拉斯台公路整治修复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程数量 |
S315线吉林台至乌拉斯台公路整治修复工程 | 46.2 | 三级公路 | 路基土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3年内累计完成25公里(含25公里)三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联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的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招标文件(含光盘)售价 1000 元,图纸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
邮 编:830000 |
电 话:0991-******* 139*****202 ******* |
传 真:****-******* |
联系人:张新萍、刘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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