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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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40312FJSZ07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821万元,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道路桥梁面积约625万平米,市政管网长度约376.27千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日常保洁清雪能力,除日常保洁
清雪单位外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相应
要求(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告》第642号文件规定,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自本通
告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
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
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
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
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单位名
称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联合体形式
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组成
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
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
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m.ggzyyth.jl.cn/EpointSS0),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
年3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20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
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由长新发改字【2017】60号、
长新发改字【2017】243号、长新发改字【2019】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运营维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运营维护(一标段):
2.2项目编号:CCS20240312FJSZ07001
2.3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4建设规模:道路桥梁面积约625万平米,市政管网长度约376.27千米:
2.5招标范围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金港大街工程、兴福大路(甲
一街西-龙双公路)工程、中科大街延长线与兴福大路互通立交桥工程、北湖开发区区域基
础设施工程、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等)35个子项全部工作内容所包含的公共基础设
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及雨污水管线、城市亮化照明、交安设施城市基础设施
的日常保洁以及冬季清雪等工作),不含大、中修:
2.6年度运营维护费:约9607万元:
2.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日常保洁清雪能力,除日常保洁清雪单位外施
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执行《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
告》第642号文件规定,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
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
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
常参与投标。):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
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
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单位名
称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联合体形式
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贵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组成
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
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中列入严重
65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
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ggzyyth.jl.cn/EpointSS0)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mw.ggzyyth.j1.cn/EpointSS0),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
年3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20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
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
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的
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
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
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
务中心):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2yyth.jl.cn/EpointSS0)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685802046)。投
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
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
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
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
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2415号
联系人:温彤
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蜜蜂公寓B座4楼
联系人:李柏林
电话:17743403323(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郎箱:jstzbe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2415号
联系人:温形
电话:0431-896306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朝阳区蜜蜂公寓B座4楼
联系人:李柏林

话:
17743403323
电子邮件:367690907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青®袭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0104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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