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年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年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2024-2026年)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202*****0001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2024-2026年)
2.3上限控制价(不含税):人民币******.00元
2.4比选范围:
1.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摩托罗拉核心网设备(MSO)、摩托罗拉原装调度台、第三方设备的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设备故障处理及抢修现场服务、年检及深度保养、系统健康检查及数据库优化,以及应急备件周转服务,比选人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其他技术改造或配合升级作业)等,
2.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故障件维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要求为:比选申请人接收比选人要求维修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故障件,对故障件进行修复及测试,并将修复后的设备返还至比选人,比选申请人须确保修后板卡可正常投入运营使用,并提供修后质保服务。
3.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主要由摩托罗拉公司的Dimetra IP原装系统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四研究所的二次开发系统组成,主要设备包含核心网设备(MSO)、基站、调度台、车载台、固定台、手持台等。
2.6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时间以委外项目进场通知书为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或完成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无线通信系统的维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用户证明中的一个或多个,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合同甲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上述业绩可以是比选申请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若为其母公司业绩时,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西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6比选申请人须配置的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1.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拥有1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无线通信系统项目维护管理经验。2.技术负责人/技术工程师: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拥有1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无线通信系统项目维护管理经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或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比选招商中的比选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3月21 日09:00-09:30 (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楼205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
联 系 人:唐工 羊工
邮 编:******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