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1#厂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比选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1#
厂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A2-029-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1#厂
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1万元,
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
用项目)项目1#厂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1#厂房和2#厂
房两部分,总建筑面积20310.13平方米。其中(1)1#厂房,地上二层,丙类厂房,钢框
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066.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6.28平方米,主要包括检测厂
房(整车试验区)、检测厂房(力学试验区)等功能。(2)2#厂房,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
丙类厂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14243.85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0.35m。其中地
上建筑面积11092.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51.22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功能。2.3服务
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比选人和施工单位
的工程进度要求。2.4比选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北省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管理规
程》等相关规范、文件、规程规定及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从开工到
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比选人及现
行标准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1#
厂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1#
厂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
下:
3.1.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比选申请
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A计量认证证书》。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证书》中应包含:1.见证取样检测:2.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3.主体结构
工程检测:4.建筑门窗检测:5.建筑节能检测。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
材料检测项目。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比选申请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否则,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到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B座1415房间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与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获取比选文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比选文
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26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26会议室。
七、其他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1#厂房
和2#厂房材料检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目,已由
相关单位以相关批文登记备案,比选人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厂房和2#厂房
材料检测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北斗规模化应用项目)项
目1#厂房和2#厂房材料检测。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1#厂房和2#厂房两部分,总建筑面积20310.13平方米。
其中:(1)1#厂房,地上二层,丙类厂房,钢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066.28平方米。其
中地上建筑面积6066.28平方米,主要包括检测厂房(整车试验区)、检测厂房(力学试验
区)等功能。(2)2#厂房,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丙类厂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
14243.85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0.35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92.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
积3151.22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功能。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比选人和
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5比选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管理规程》等相关规范、文
件、规程规定及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
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比选人及现行标准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比选申请
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证书》中应包含:1.见证取样检测:2.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3.主体结构
工程检测;4.建筑门窗检测;5.建筑节能检测。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
材料检测项目。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比选申请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否则,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
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合作路68
号B座1415房间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获取比选文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8日15
时00分,递交至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2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比选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
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53号创新大厦
越
联系人:王永赵启孟
电话:0311-850963180311-85096319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联系人:田旭
电话:0311-869589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53号创新大厦
联系人:王永赵启孟
电
话:85096318、850963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联系人:田旭
电
话:0311-86958900
电子邮件:hongxin223@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益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