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投
资项目代码 2305-440118-04-01-93558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斯庄村朱宁路南侧地块(土名:流水石)(增城经济技术
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1)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 23102.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763.54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
50607.64 平方米,容积率 2.46;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研发楼 7790.10 平方米,混凝土搅拌楼 5617.88
平方米,混凝土高位料仓 6593.09 平方米,高端设备智造基地 3959.28 平方米,材料储存仓库 5741.06
平方米,门楼 62.13 平方米。绿色材料和高端设备相结合的生产线(含室内单跨跨度大于 30 米 200
吨桁吊设备工艺设计),以及园区内配套市政工程。(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
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施工过程
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等监理工作。
招标限价:2070000.00 元。
1
服务期限:监理业务实际开始日期以委托人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有效期限至本工程
保修期满且双方履行完毕监理合同项下的义务为止。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实物移交完成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离场,但监理人须积极配合工程结
算等工作。验收、移交、结算工作无具体时间期限,直至全部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
营。
3.3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
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
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
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
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
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
2
定相应调整执行。
3.4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
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的香港专业人士。
备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
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
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监理企业信息录入及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
用平台内的信息。
3.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
的结果进行评审)。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月 日 时 00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
3
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
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
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
作指引)。
4.2.1 投标登记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通
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
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
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
4
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zbtb.gd.gov.cn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下元村西 Y 三路 11-18 号 101 房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39002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五楼 E-3
联系人:游工
电话:020-8109808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 12 号
2024 年 3 月 12 日
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
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
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
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
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
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
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 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
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