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01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类乌齐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香巴村:院落排水沟4325.29m,院墙改造4891.58m,新建排水沟1840.90m以及道路修复硬化、饮水工程等。荣日村:太阳能路灯30盏以及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文教宣传栏等。则扣村:新建道路993.00㎡,挡墙112.70m,太阳能路灯30盏已经饮水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1、建设规模:香巴村:院落排水沟4325.29m,院墙改造4891.58m,新建排水沟1840.90m以及道路修复硬化、饮水工程等。荣日村:太阳能路灯30盏以及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文教宣传栏等。则扣村:新建道路993.00㎡,挡墙112.70m,太阳能路灯30盏已经饮水工程等

2、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昌都市类乌齐县;

4、计划工期:六个月(180日历天);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获取时间: 2024-03-14 09:30 -- 2024-03-21 09: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03 10:3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类乌齐县吉多乡香巴村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开标时间: 2024-04-03 10:34: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2、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二、实施信用动态管理(一)取消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筑韦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和信用分值全面实施动态管理,不再进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建筑市场主体良好信用分值自动清零,不良信用扣分按照行为公开截止时间自动恢复。

7.4、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5、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书须投标单位盖上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企业自行拟定。

7.6、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7.7、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

7.8、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类乌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类乌齐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类乌齐县南路11号

联 系 人: 其美旺堆

电 话: 139*****206

电子邮件: 139*****2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川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福建商会2楼

联 系 人: 蓝工

电 话: 177*****035

电子邮件: 177*****035@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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