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地点位于东临晓霞南街,南临衡州大道,西临杨柳西路,北临曙光路,中交蒸潭路、蒸水大道和采霞街,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该项目东临晓霞南街,南临衡州大道,西临杨柳西路,北临曙光路,中交蒸潭路、蒸水大道和采霞街。
3、项目概况:
(1)规划总用地面积422725.8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96360.38平方米,代征道路和绿化用地面积:126365.44平方米;
(2)用地性质:A、D地块:商业用地,B、C地块:商住用地(商住比例7:3);
(3)规划控制指标:
A地块:容积率控制≤3.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
B、C、D地块:容积率控制≤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4)工程计划投资约 20亿元
4、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5、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5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乙级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设计单位近五年(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商务商业中心类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2、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衡阳市分行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方案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 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方案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设计单位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复印件,并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5月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资格审查及开标到场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到场参加参加资格审查和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6*****379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蒋女士 王先生
电 话: ****-*******(衡阳分公司) 181*****969
传 真: ****-*******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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