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2023年法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2023年法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法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法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1,000.00 最高限价(元):1,141,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实施15个美丽宜居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计划采购电瓶车、垃圾桶、垃圾箱、宣传板等 ★二、采购数量: 为美丽宜居村采购铁质垃圾箱(有底)140个,铁质垃圾箱(无底)90个;240升分类垃圾桶600个;两分类电瓶车66台,宣传单*****份。 ★三、技术参数 (一)产品名称:两分类电瓶车带标识 ★1 外观形象 一次成型简易棚+钢化玻璃+电动雨刮+LED大灯 ★2 承载重量 载重≥400kg ★3 最高车速 ≤25km/h (空载) 4 倒车车速 ≤8 km/h ★5 续行里程(km)(空载) ≥50 6 最大爬坡度(空载) ≤15° 7 整车 ≤330kg ★8 外形尺寸 ≥2560*900*1700mm (含顶棚) ★9 轮距 ≥810mm 10 轴距 ≥1800mm 11 电池位置 车架电池框 12 离地尺寸 ≤220mm ★13 轮胎型号 前350-12.后375-12 14 材质 ≥1.5mm 钢板箱体钣金烤漆,车架采用框架式结构,主梁采用内撑加强结构 ★15 箱体尺寸(长*宽*高)(mm) ≥1300*900*740mm 16 开门方向 车厢后门上开门/上门上开门. ★17 容积 ≥800L(400L+400L两分类车厢) ★18 电池类型 铅酸 ★19 电池容量 45A ★20 电池电压 48V ★21 输出功率 ≥850W ★22 电机电压 48V 23 规格要求 18管 24 额定电压 48V 25 型号 垃圾分类专用车 26 额定乘员(人):1人 27 举升方式:液压泵助力手动举升,操作简单,耐用故障率低 28 车漆及颜色:采用国内知名品牌漆,按采购需要定制喷色方案及标识标语、反光贴。 29 喷涂工艺:整车采用抛丸除锈、磷化、电泳工艺处理,色泽亮丽美观大方,确保长期使用漆面无腐蚀、老化、起皮现象。 30.供货时,按采购方要求配送、安装。 (二)产品名称:240升分类垃圾桶 ★1.产品容积:240L ★2桶体及桶盖要求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插销为PE料一次性注模成型,桶身与桶盖密闭性强,不变形,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5年。 ★3.整体外尺寸:≥L730*W580*H1060mm ★4.单盖体重量要求≥1.2KG,单桶身≥10KG(±5%),产品整体重量≥15KG(±5%)。 ★5.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实心轴,轴采用Q235钢材料,表面电镀锌12μ的厚度,防锈时间为10年; ★6.轮胎采用优质的天然橡胶材质做外轮,内圈采用聚乙烯材料,每轮承载力达120±5kg,内轮框内置铁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 ★7.垃圾桶壁厚≥5mm,桶顶部挂车部位采用双筋和蜂窝状设计,以提高抗疲劳和使用寿命,桶身与把手连接设纵向加强筋8条, ★8.桶体与桶盖两点链接,桶盖外延两条设置加强筋的耳朵与桶体把手通过插销紧密连接,可反复开关达百万次以上。 ★9..在桶身把手两侧设有一次性注塑成型的挂钩,方便固定垃圾袋。 ★10.桶身四面有凹凸面加强设计,以提高垃圾桶的受力. ★11.桶盖:外观新颖、使用卫生方便、结构强度高。 ★12.产品具有耐酸、耐碱、耐腐蚀的性能,正常工作温度:-30℃~+65℃; ★13.按采购人要求;标识按国内最新分类标识,丝网印刷. (三)产品名称:有底铁皮垃圾箱 ★1.箱体尺寸≥L1650mm*W850mm*H750mm ★2.箱体材质要求:采用2mm厚的钢板 ★3.箱体底边材质要求:采用4*4*2.7规格的角钢 ★4.按采购人要求:箱体外侧喷漆处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喷绘LOGO及标识等。 (四)产品名称:无底铁皮垃圾箱 ★1.箱体尺寸≥L1650mm*W850mm*H750mm ★2.箱体材质要求:采用2mm厚的钢板 ★3.箱体底边材质要求:采用4*4*2.7规格的角钢 ★4.按采购人要求:箱体外侧喷漆处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喷绘LOGO及标识等。 (五)产品名称:宣传单 ★1、宣传单尺寸:A4纸张大小: ★2、印刷要求:双面彩色印刷 ★3、内容要求:内容按照采购人指定内容制作。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采购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质保期:2年。 ★六、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平台,经密封的U盘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6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会议当天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024-******** (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方式:130*****446 (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lnklzbgs@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司沈阳富海澜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孝禹 电 话:130*****446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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