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成年肢体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浑南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成年肢体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浑南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成年肢体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成年肢体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浑南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成年肢体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3,600.00 最高限价(元):423,6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 2024年3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服务对象: 浑南区所辖重度、轻度肢体类残疾人。 三、服务内容: 肢体类: 一、对浑南区所辖重度肢体残疾(一级、二级)进行入户服务,入户期间应为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身体状况评估、基础健康检查、康复评定、康复训练、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制定家庭康复计划等不少于6次家庭康复入户服务,其中评定项目不得少于两项,康复训练不得少于30分钟,家庭康复计划不得少于两种计划方式。 入户服务: 1.身体状况评估:医生问诊患者身体状况包含现病史、既往病史、近三个月身体情况、中医诊脉、查体、予以康复评估 2.身体基础检查:血压检测、血糖检测、床旁心电图检查 3.根据前两次状况评估及基础检查进行康复评定(包括肌力、肌张力、ADL等) 4.康复训练(肌力训练、关节松动训练等) 5.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对家属进行康复宣教,康复训练指导,使其了解家庭康复的重要性) 6.针对残疾人制定一年的家庭康复计划(包含训练、饮食等)与家属协商指导并提高家庭康复效率 二、对浑南区所辖轻度肢体残疾(三级、四级)进行入户服务、机构健康治疗服务二选一 (一)入户服务应对轻度肢体残疾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基础健康检查、康复评定、中医康复治疗、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制定家庭康复计划等不少于6次家庭康复入户服务,其中评定项目不得少于两项,康复训练不得少于30分钟,家庭康复计划不得少于两种计划方式。 入户服务: 1.身体状况评估:医生问诊患者身体状况包含现病史、既往病史、近三个月身体情况、中医诊脉、查体、予以康复评估 2.身体基础检查:血压检测、血糖检测、床旁心电图检查 3.根据前两次状况评估及基础检查进行康复评定(包括肌力、肌张力、ADL等) 4.中医疗法(推拿、穴位点按、经络疏导三选一) 5.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对家属进行康复宣教,康复训练指导,使其了解家庭康复的重要性) 6.针对残疾人制定一年的家庭康复计划(包含训练、饮食等)与家属协商指导并提高家庭康复效率 (二)进行机构健康治疗服务,检查残疾人基础状态,提供健康状况评估两次。由中医医师评估诊断,开展关节松动训练、肌力训练,经络疏通、针灸、单部位经颅磁、单部位蜡疗热敷任选,提供中医康复治疗不得少于10次,单次治疗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2024年3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完成康复服务后,提供康复记录,审核达到要求后付款。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热线支持:免费开设心理服务热线,咨询时间早九点至晚五点。 面向残疾人工作者或残疾人家属,提供两次免费康复知识讲座。 附表: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4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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