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长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长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集体土地所有权检查相关问题汇总》文件精神,我县已从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长丰县的行政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关矢量数据,组织县域内问题整改。我县与寿县、定远县、庐阳区等八地区接壤,共涉及约800图斑。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项目
2.项目单位: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地点:长丰县境内
4.项目概况:1、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层是否存在重叠;2.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之间是否共边;3、检查集体所有权与县界间无空洞,夹缝;4、检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超出县界需由宗地所在地重新编制不动产单元进行登记后推送飞出地登记机构;5、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层、图形拓扑不能存在面重叠;6、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压盖重叠宗数不得超过15%,落宗上图比例不得小于90%;
5.中标方式:有效最低价中标
6.项目预算:16.24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测绘甲级资格证书且子项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取消本次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4日8:00-2024年3月25日9:20止.
2.报名地点: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楼(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确权登记局
3.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登记。
4.需提交材料:(资料一式一份,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送达
五、开标时间:
1.2024年3月25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34会议室
联系人:倪广辉 电话:0551-********
六、其它事项说明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网站上发布。
附件:1.采购需求
2. 报价函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测绘甲级资格证书且子项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取消本次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层是否存在重叠;2.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之间是否共边;3、检查集体所有权与县界间无空洞,夹缝;4、检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超出县界需由宗地所在地重新编制不动产单元进行登记后推送飞出地登记机构;5、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层、图形拓扑不能存在面重叠;6、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压盖重叠宗数不得超过15%,落宗上图比例不得小于90%;
三、服务需求
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汇交所有不动产地籍矢量图层数据,坐标转换并上报省厅数据库
四、服务要求
1.保密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并签订由采购人提供的安全及保密承诺和责任书。
2.付款要求:中标单位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价款(列入2025年财政预算)。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
1、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层是否存在重叠;2.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之间是否共边;3、检查集体所有权与县界间无空洞,夹缝;4、检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超出县界需由宗地所在地重新编制不动产单元进行登记后推送飞出地登记机构;5、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层、图形拓扑不能存在面重叠;6、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压盖重叠宗数不得超过15%,落宗上图比例不得小于90%;
由于该项工作为省厅、市局临时交办的工作,资金来源已上报县政府建议列入我县2025年财政预算,根据实际中标合同进行支付。参照2023年长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价格,我县共完成3500宗,中标价总金额71.3625万元,每宗单价为203元。本次招标参照每宗地203元,总宗地数约800宗,项目控制总价为16.24万元。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七、其他要求
最终成果要满足上报要求,因不满足要求造成的返工或修改不再计算费用。
附件2
长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项目报价函
投标人名称 | |||
分项 报价 | 工作内容 | 单价(万元) | |
项目评价 | 1、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层是否存在重叠;2.检查县与县之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之间是否共边;3、检查集体所有权与县界间无空洞,夹缝;4、检查集体土地所有权超出县界需由宗地所在地重新编制不动产单元进行登记后推送飞出地登记机构;5、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层、图形拓扑不能存在面重叠;6、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压盖重叠宗数不得超过15%,落宗上图比例不得小于90%。 | ||
投标 总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 是□ 否? (划√) | ||
其他说明: | |||
投标人公章(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有权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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