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第1包

院区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第1包

院区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2-YJXTGCYJG-W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院区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2-YJXTGCYJG-W100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院区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每年约500万元,费用按实际结算为准。

序号

服务内容

配送品种

最高限价

服务

期限

服务

地点

1

为食堂提供全天所需食材及相关产品,全年无休。

蔬菜类、水果类、干货及调料类、肉类、水产类、粮油豆类、禽蛋类、冻货类、奶制品等。

采取创价网(新发地)平均价上(下)浮率的方法,以每日8时公布的主副食品价格为基础作优惠率报价。

报价要求:上浮不超过5%。报价方式如下:下浮5个百分点则实际结算价为基础优惠率报价的“95%”,报价为“95%”。上浮5个百分点则实际结算价为基础优惠率报价的“105%”,报价为“105%”。因市场供应等因素需临时调整价格时,中标供应商应预先通知采购单位,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采购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到市场或通过创价网询价进行价格监督,如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供应商食材价格高于双方约定价,采购单位有权按高出市场价采购货款的10倍进行处罚。

一年。根据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每次一年。

北京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说明

1. 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主、副食价格必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及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包括设备、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及经验等内容的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三)在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或租赁经营场所证明,至少包含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和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四)供货商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承诺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和军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卫生,符合采购方提出的各种食材、调料的规格及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和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提供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申领招标文件阶段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免费办理会员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根据需要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等平台基础服务(客户服务热线:0551-********,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注册成功后在平台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并按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上传平台,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备注:为加快供应商资源统合和诚信管理,供应商参加我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供应商现场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截图,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婉茹、张树岩

移动电话:133*****723186*****298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邬助理

办公电话:010-********

采购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安徽,北京市,丰台区,0551-,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主副食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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